(一)入场守则
1.所有进入场馆和在场馆的人员必须随时出示展会有效证件,根据展会公布的时间进出场馆;严禁将证件转借他人和带无证人员进馆,如有发现,一律没收证件。
2.在展馆租用期间,展会证件持有人不得进入场馆内未经许可的区域。
3.参展人员如需将受管制的、危险的、违禁的、有害的产品或动物在展场内展示或带入展馆,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得到特批的许可证;同时还须得到大会相关部门的书面同意。
(二)展位使用管理说明
参展单位不得违规使用展位,所产生的后果由参展单位负责。
▪ 违规使用展位认定标准:
1.以非参展单位的名义对外签约;
2.在展位内派发非参展单位名称的名片;
3.以任何其他方式将展位转让、转售、分包、分租给非参展单位的第三方使用;
4.参展单位向第三方收取超出正常展位费用的其他费用;
5.经“2024第十六届湖南茶业博览会”组委会确认的其他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的行为。
▪ 对违规使用展位的单位,作如下处理:
(1)当日闭馆期间即对违规展位进行清场;
(2)没收有关参展证件;
(3)展位违规转让或转租(卖)的,取消该参展单位本届大会的参展资格,并将其列入违规名单。
(三)展品管理说明
参展展品(包括展位内摆放的产品及张贴的宣传图片、发放的资料,下同)须是参展单位或经参展单位许可由供货单位提供的产品(物品),并符合以下规定:
1.凡涉及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的展品,参展单位须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以下统称权利证书);
2.由供货单位提供的展品,参展单位和供货单位须在参展前签订书面展品参展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展品类别,展品参展的展位号,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条款及时效等,并附相应合法权利证书复印件),口头协议一律无效。
▪ 下列情况之一的展品,视为违规展品,禁止参展,并由参展单位承担责任:
(1)涉及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的展品,无合法权利证书(复印件);
(2)无双方签订的代理协议正本的展品;
(3)不能说明来源或归属的展品;
(4)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展品。
▪ 对出现违规展品的参展单位,分别给予下列处理:
1.展馆内未设展位之处的参展展品视为违规展品,组委会有权进行查处;
2.已查明确属违规的展品,由参展单位立即自行撤下,拒不执行的,予以没收;
3.不能说明来源或归属的展品由组委会予以没收;
4.视情节轻重,再给予下列追加处理:
(1)通报批评;
(2)取消该参展单位本届大会参展资格,对性质严重的永久取消其参展资格。
5.举报人或当事人如对处理有异议,可向大会组委会办公室申诉或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申诉。
(四)物品管理
1.大会、场馆方不接收任何运抵货物,一切托运物品的签收与付款都将由参展商自行负责。
2.展品拆箱后,必须将包装箱、碎纸、泡沫塑胶、木板等易燃物及时清出展馆,不得在展位内外随便存放包装箱。需寄存物品者可到现场服务租赁处办理手续,统一指定存放地点;否则,展馆工作人员有权将其直接清出馆外。
3.严禁使用展馆内的自动扶手电梯及消防楼梯搬运及存放任何展品及施工材料。
4.展会开展及撤展期间展品出馆需出示大会签发的放行条放行,并接受场馆保卫部门的检查;凡属设备、器材类展品出馆时须大会负责人及展馆方核准后,方可办理放行手续。
5.展会期间,各参展人员应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如手机、手提电脑、提包等;每天闭馆前,要将贵重展品存放展柜和保险柜内或采取其它有效保护措施;若发生失窃事件应保持冷静,并及时报告和主动配合现场保卫人员妥善处理。
6.展馆严禁携带剧毒品、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参展,如有需要,只能使用仿制代用品进入展馆。
(五)标语及海报宣传
未经大会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搭建、悬挂任何广告。
(六)交通、车辆管理
1.布、撤展期间的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现场保安部门的交通指挥,有序进场。
2.布、撤展的车辆要到指定区域装卸货物,装卸完毕后按指引离开或到指定位置停放。
3.未到正式布展时间,布展车辆进入场馆范围停放,需按场馆的停车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
4.车辆停放在场馆范围内时,避免将贵重物品存放在车内,车上物品由车主自行保管,场馆方不承担车内物品失窃责任。司机在场馆范围内引致他人人身、车辆伤害、建筑物及设施的损坏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七)场馆使用与秩序
1.展区内全面禁烟,凡在摊位、走廊、通道、楼(电)梯、卫生间等场所吸烟者,视情节从重处理。
2.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拆改展馆固定设施,不得在展馆门、窗、柱子及地面打钉或凿洞、张贴各类印刷品;如有发现,将视损坏程度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3.租用区域以外的所有区域皆视为公共区域,参展单位的参展展品、广告牌、桌椅等任何物品不得占用展场的公共通道,不得摆放于展位之外。一经发现,大会有权直接将其撤离展馆。
4.未经许可,禁止摄影摄像,否则引起的纠纷由责任人承担;如有传播媒介或商业摄影人员要求拍摄,若参展商不同意,可在展位内放置禁止摄像之标志,或者自行雇佣人员来禁止拍摄。
5.所有音像宣传均不得给观众或其他参展商造成影响,不得安装高分贝音响,展位内播放声音应控制在 75 分贝以内;场馆保留决定终止任何音像演示的权力。
6.参展商及其雇员如非经邀请,请不要擅自进入其他参展商展位;不得在展场范围内滋扰参观者或者其他参展商。
7.所有商业或宣传活动只可在所租用展位范围内进行,参展商不可在其展位范围以外,如展馆内的公众地方派发任何产品目录、小册子、纪念品或同类物品。
8.为了保证各参展单位的交易秩序,维护企业的利益,不得围观他人交易;因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将追究其相应责任;非参展商严禁在展场内进行任何买卖或者宣传活动,参展商如发现此等情形,请即通知组展机构或展馆保卫部门。
9.闭馆后不允许参展人员在场馆逗留,布、撤展期间禁止 18 岁以下未成年人进入展厅,开展期间禁止 18 岁以下未成年人独自进入展厅。如因其在上述时间内进入场馆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由其监护人负全责,场馆方不负任何责任。
10.若发生燃、爆等突发事件,要保持冷静,服从公安、保卫人员指挥,尽快疏散到馆外安全区域。
(八)安全、消防管理
1.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各参展商应指定本展位展会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由企业现场主管领导担任,负责协助展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各参展商应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有关防火管理说明,提高防火意识,加强检查、管理,消灭事故隐患。
2.展区内全面禁烟,凡在摊位、走廊、通道、楼(电)梯、卫生间等场所吸烟者,视情节从重处理。
3.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将展品悬挂在消防、配电、空调设施或天花上,违者,展馆有权要求违规者无条件立即整改;造成设施损坏或引致严重后果的,除照价赔偿外,还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严禁在摊位外摆放展品,更不得堵塞通道、疏散出入口、电梯门、电箱以及通向消防设施的过道及遮挡监控镜头;违者,展馆有权要求参展单位将物品移开,由此而引起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该企业承担。消防栓正面 1 米和灭火器周边 1.5 米范围内不能摆放任何物品。严禁围拦、占用消防栓位置;严禁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
4.馆内装修、搭建须经消防技术审核。参展单位自行装修或搭建,须事先向展会相应管理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能施工。展馆内禁止使用未经阻燃处理的草、竹、藤、木、泡沫、可燃塑料板、可燃地毯、布料等物品作装修、装饰材料。场馆展位装修以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系统的正常运行。所有展位装修不能以任何形式封顶。
5.电器设备的安全防火规定参照《用电管理说明》执行。
6.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进入展区。严禁将烟花、爆竹、汽油、酒精、天那水、氢气等以及可能威胁展馆安全的物品带入馆内。易燃易爆的展品只能使用外包装作代用品。若展位施工或展品现场演示确需要以上物品时,须提前报请场馆保安部审批;经批准后,须委派专人负责管理,以确保安全。
7.包装材料要及时清出馆外:为保障消防安全,各参展单位使用的展品包装箱,包装填充物等杂物,必须及时清理出馆,严禁将其存放在摊位内、柜顶、板壁的背面或其它隐蔽的地方。
8.认真做好闭馆前的清场工作,确保闭馆期间安全。清除易燃杂物、火种及其它火灾隐患。关闭展位电源。
9.本规定如有疏漏之处,以《消防法》为准。
(九)未尽事项按照组委会相关规定执行。